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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新房物业费开始缴纳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是从开发商通知交房开始计算,还是从业主签字收房以后开始计算?
提交时间 2022-03-30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小区万国叁号公馆开发商于2019年在小区消防、人防、地下车库均为验收的情况下违规交房,在不具备交房条件下通知业主收房。鉴于小区未完善,多数业主并未收房。从开发商违规交房至今4年,有业主迫于结婚等因素不得不拿钥匙装修房子,但是顺峰物业要求补交2019年至2022年的4年的物业费,不然不给钥匙。请问领导新房物业费开始缴纳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是从开发商通知交房开始计算,还是从业主签字收房以后开始计算? 回复为盼!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4-06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

  根据你反映的问题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要求,物业费自开发商交房日开始计收;但因开发商原因,造成交房日期延迟的房屋,自业主领取房屋钥匙之日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

  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