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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信阳市桂竹园小区極待解决的问题。
提交时间 2019-01-14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长 我是桂竹园业主,我代表桂竹园全体业主向你汇报小区情况。 我们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及开发商不作为的情况已多次向市政府反映,不但得不到解决,而且愈演愈烈,开发商把小区绿化改成停车位,以业主不买车位不让业主车辆进入小区为由,三番两次堵门不让业主进入,2019年元月3号又以同样理由在临时大门处设卡,拦截业主不让进,多次报警。严重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了群体事件的发生,广大业主一致认为,想解决物业服务开发商侵犯业主合法利益和合法权益的问题,必须成立业主委员会。在我们后续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中受到了开发商的破坏阻挠,拒不配合提供业主联系方式,致使我们的选举大会达不到业主法定人数而失败。 开发商挪用公共维修基金。部分业主维修基金交到开发商那里自今没有交到房管局。维修基金本息应定期向房管中心上交入账并向业主公示,而开发商从未公示,业主质疑很大。在业主未入住小区时,开发商可以指定一个物业公司,也就是条例上说的前期物业服务公司,随着业主相继入住,在入住率达到30%的情况下(目前我们小区入住率已达到40%)应召开业主大会,如果业主对前期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向社会公开招聘物业服务公司。(《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2条、第3条、第21条、第56条都有明确说明。)而开发商为了公司及个人利益拒不执行《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制定了很多霸王条款,强制业主与其签订物业服务协议。(不签订协议不给钥匙、不让装修)小区在交房长达5年之久,现在还没有建大门,我们小区房价和恒大名都房价一样,物业费也和恒大收费一样,各项费用不比恒大低,水费还比恒大的高(两小区仅一路之隔),违反了《信阳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细则》,当初开发商口口声声说桂竹园小区是一个高档小区,现在连大门都没有。有些业主在装修结束后,物业拒不退还装修押金(有押金条复印件)。作为一个高档住宅小区,一个纯居住小区,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不允许开发商在小区所处土地范围从事经营性活动,但开发商在小区设立幼儿园,又把原会所也改成了幼儿园,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校车和社会车辆随意进出小区,给我们业主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决策权和收益权归全体业主享有,开发商从未公示所得的收益。商家在小区投放广告的收入,一直没有公示,侵害了业主的知情权和利益,违反了《物权法》第70条规定和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购房合同上在小区有80平方的公共卫生间至今没有修建,这是我们业主公摊过的费用。开发商把小区规划的绿地擅自改为车位,强行出售,严重违反了《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小区池塘不定期换水,水面垃圾无人清理,到了夏天,臭气熏天。 开发商在距10号楼不到10米的地方建立了垃圾中转站,严重影响广大业主的身心健康,在广大业主的强烈抗议下,才没有投入使用。现在垃圾中转站仍然矗立在小区循环道路旁边,影响车辆出入和美观。要求开发商必须拆除。 由于小区使用二次增压供水,我们业主要求物业提供政府出具的增压水质安全监测报告的书面文件并在小区公示,物业必须提供每年有资质的单位清洗水箱报告,每次清洗应派业主监督,至今没有做到。停水后的水质如污水一般,2018年元月份,物业故意停水,把部分业主的水表卸走,造成业主生活困难.二期业主实行部分停电,停水停电现象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属于违法行为。 物业要求业主办理门禁卡,业主办理后一直不用,大门一直开放,任何人都可以随便出入,交房至今5年多,到现在还没有安装门禁可视系统,单元门部分损坏无人修理。公共设施不能及时维修,健身广场座椅坏了无人修,一名不知情的孕妇在落座时摔倒在地,电梯经常困人,不能及时维修。小区保安都是上岁数的老年人。仪表不严整,部分保安发型和社会上的小混混发型一样。对出入小区的行人和车辆从不过问,整个小区两三个上过岁数的保洁工。隔三差五打扫一次楼道,小区院内又脏又乱。 业主大会选举期间,物业公司不但不作为不配合而且两次发告知书和选举对抗、干扰、挑衅,阻碍业主委员会选举,桂竹园物业和开发商一家公司,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3条、第26条规定现在必须立即更换。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希望领导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派出一个调查小组来我们桂竹园小区调查。希望领导能支持我们成立业主委员会,希望领导能重视我们小区现在出现的诸多问题,替我们老百姓做主,我代表全体业主向你说声谢谢了。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01-23
回复内容 你好!请你向辖区办事处提出申请,请求协助成立业主委员会事宜。违规问题请向新区房管局递交投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