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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推动信阳市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实施的建议
提交时间 2024-05-20
来信内容 一直在办理中,推动此事全面、有力、丰富信阳:美好生活看信阳发展新路径!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4-05-24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

  你咨询的问题已通知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办理完毕。经查,生态环境部于2023年12月27日发布《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环办科财〔2023〕22号),根据文件要求,EOD项目的组织主体为市、县(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采用竞争性方式确定EOD项目实施主体,且不得含有政府资金投入、不得含有任何形式政府中长期支出责任和融资担保等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事项。经过与你电话沟通了解到该企业拟申请实施商城县灌河三期治理项目,你介绍此项目以十四五规划为依据。 经与县区分局沟通了解到灌河三期治理项目涉及商城、固始2个县,由县政府部门牵头谋划实施。目前项目无启动计划。 因目前还不清楚企业资质、拟实施项目方案、资金来源、商城县灌河三期治理项目是否申报EOD项目,已与企业约定5月24号(本周五)9:30携带相关材料来生态环境局面谈。 鉴于以上情况,需要商城县和固始县政府确定此项目是否为EOD模式项目或准备申报为EOD模式项目。如确定申报,建议你按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要求,申请项目投标。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