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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工作人员处理事情不注重市民隐私!
提交时间 2020-01-10
来信内容 之前有在信箱投诉13路公交车司机的事,今天在一条新闻上看到这件事,发现信息公布处工作人员的回复直接把投诉人我的姓名挂上!完全不在乎投诉人的隐私!不保护投诉人的隐私就算了,那你们为什么没有把公交车司机的姓名挂上呢?!现在我看到网上有对我的谴责!我提出的公开视频你们怎么没有公开呢?当时在车上我完全有阻止我的孩子哭闹!当时我受委屈啥也没说!现在竟然还受委屈!你们处理事情能顾及到司机的名誉确完全不在乎市民的名誉!请给我一个理由!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1-22
回复内容

你好!经查,你反映的问题属实。市公交公司对于市民周慧在乘车过程中遭遇到的不愉快深表歉意。市公交公司根据驾驶员管理规定,已对该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处以停车学习三天,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市公交公司将继续加强对驾驶员的素质教育,规范和提升驾驶员的服务水平和道德修养,要求驾驶员改进工作方法,使乘务工作更具人性化,更好地为乘客服务。

   

根据信阳市市长信箱办理程序及要求,需要实名反映问题。对你投诉的事项,我办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涉事司机进行处罚,为起到警示、教育、宣传作用,我办在信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将办理结果予以公开。对你个人名誉没有进行侵害。符合政策及规定要求。其他网络渠道发文与报道如有歪曲事实,请你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


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