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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宅基地被侵占申诉书
提交时间 2020-03-19
来信内容 我叫卢清成,身份证号413023196305058459,家住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十三里桥乡十三里桥村116号,本人与福建省永同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开发信阳美好生活家园过程中就宅基地拆迁补偿问题上存在纠纷,该公司委托信阳市浉河区十三里桥乡十三里桥村处理拆迁补偿问题,我已多次就相关问题与十三里桥村沟通,十三里桥村让找十三里桥乡政府,乡政府又告知这个问题由十三里桥村解决,两方踢皮球不解决问题,因此上访。 具体情况:我家宅基地位于十三里桥村营房组,因长年在外务工,年久失修,已经出现倒塌。2014年福建永同达公司购买我们队多处田地进行开发,因我一直在外务工无住所,就想将宅基地房子重新整修,获取住所。但村里处理赔偿相关问题的工作人员告知,不用整修,宅基地按人头赔偿我可以获得安置住房一套,我就又出去务工,想着村里这么多家宅基地均出现倒塌情况,总不至于不赔偿,让我老来无住所。 现我年岁已大,已无用工单位愿意聘用我,回来之后发现安置房没有我的,问邻居都说按人头一人35平方米赔偿,邻居家房子倒塌后翻修均获得了赔偿,然而村里此时却告知我,因我房子年久失修,已经倒塌不予赔偿。但我只有那一处宅基地,不让翻修也不给予赔偿,我现在无处可归,寄住在儿子家,还要供养已年迈的老母亲,存在诸多不便。我已与村里沟通,如若不予赔偿安置房,我愿意翻修原宅基地处住房,也有个住所可单独居住方便供养老人。但福建永同达公司在未与我商量好赔偿的情况下,擅自将我的宅基地夷为平地。 我现在只求相关部门能为我们做主,不至于让我们流落街头。或者给予我安置住房,或者归还我们唯一的宅基地(这块宅基地自始至终未出售,未收取开发商任何钱款),我在宅基地上建个小房子让我们几位老人老有所居。谢谢相关部门领导帮我处理我的诉求。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3-27
回复内容

你好,经查,你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该项目涉及的营房组全部28户群众田地、山地,房屋全部征收完毕。你原旧宅基地面积仅为0.4亩,且旧宅基地房屋已倒塌多年,无法辨认原貌。十三里桥乡已按当时价格33000元/亩,计1.32万元对你旧宅基地进行赔付,宅基地上并无房屋情况只能按宅基地标准进行补偿。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