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偷税漏税 无证经营 侵害消费者权益
提交时间 2019-03-07
来信内容 2019年3月5日下午5点半 本人在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弋阳区312国道大陈营加油站向西300米处,一家名为五星钻豹专卖店买了一辆电动车,卖家姓名是余涛,电动车售价2800元,本人当时支付宝转账1500元,但是在骑行过程中发现电动车车把不稳,减震,刹车有问题,本人于3月6日下午1点去找这个余涛反映了电动车的问题,他说这个是刹车片的问题修一修就好了,我想要退掉此电动车,但是卖家当时说在他这不可以退货但可以修理,我强调了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和电动车的质量问题,再三询问是不是不可以退货,之后他改口说可以退货但是不能退全款,得收取200元的退货费,不然不予退货。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我发现店内没有悬挂营业执照,怀疑无证经营。购买电动车时余涛也没有给我发票,我向他要增值税发票,他本人表示近些年从没有开过发票没有纳过税,我也有录音证实他所说,此行为损害了国家税收管理制度,望市长尽快调查核实,与我联系。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03-26
回复内容 你好,请你直接拨打12315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