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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北湖管理区修建环湖路征用土地后地上物未按政策文件标准给予补偿,强行征用,损害承包人切身利益,长期不予解决。
提交时间 2023-08-18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 我于多年前在北湖管理区周湾村丁湾组,从村民处租用土地近30亩地用于种植梨树、石榴和绿化苗木培育,目前果树树龄均在5年以上,已进入丰产期。2022年以来,北湖管理区为修建北湖环湖路征用土地,强行占用我近8亩的地上物,包括果园、绿化苗木,以及水井、护栏、排水管道等设施,从未主动与我本人进行过协商,我曾多次以各种形式找其协商,也各种理由推脱,至今一年半仍未有任何解决措施。出于无奈,我只好向市政府领导投诉反映此事。 我作为承租人,在周湾村开展种植经营活动,这是不争的事实,且我有与村民的租地合同及协议等。首先,征地负责人以我合同未经村委备案为由,未与我协商就强行征地,侵害我切身利益,使我多年投入化为泡影,对我造成的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打击;其次,征地工作未按市文件要求《河南省林业厅经济林征用补偿标准》进行合理补偿,仅按照果园8000元/亩,绿化苗木3500元/亩连同土地一同补偿给村民,让我自行找村民索取,且我的水井、护栏、排水管等地上设施一直未有任何补偿。 修建北湖环湖路是民生工程,利国利民,我理应支持;但是我花费多年心血和数十万元投入的果园苗木,因为这项工程也被迫中断。合理的补偿是我后续生产生活的重要支撑,衷心希望领导能予以重视,帮我解决这个问题。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3-10-18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已通知羊山新区办理完毕。经查,北湖办事处按照相关征拆赔付规定已成功将土地款和青苗费等全额赔付给土地所有人。

  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