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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罗山县罗山二高向学生收取空调使用费极其不合理
提交时间 2020-10-18
来信内容 罗山二高为每个宿舍安装了空调,供学生使用。在需要学生自己充值电费的情况下,依然向每个学生收取每年100的安装使用费,极其不合理。罗山二高每个宿舍至少12人,而空调至少能使用10年以上,质保期一般也都有6年,这个安装费用即使需要收取,也应该分摊到后面多届学生的使用费。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10-22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该问题已交办罗山县政府办理。

    经查,为给住校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充分提高学习效率及生活质量,经学生、学生家长提议,学校及学生干部多次会议协商调研,罗山县二高住校学生自发自愿筹资购买空调(学生及家长均签有自愿书)。由于学生学习任务重,社会阅历不足,空调采购安装工程大,为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工程的施工任务,自愿委托学校采买安装。经协商空调安装完成后三年内结清工程款,2020年至2021年根据住校生情况,每生每学年收取100元,2022年根据空调尾款分摊如实收取。建档立卡户住校生不予收取。同时学校班子会研究,每届学生毕业时,根据空调折旧后残值平均退还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