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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投诉息县众鑫时代广场三期开发商
提交时间 2020-07-24
来信内容 领导你好,我是众鑫时代广场三期的业主,我们小区交房近三年至今未办理产证,领导留言板两次,信访一次,这是第四次,每次转接的县政府都说没有执法权,说开发商违规超建导致办理不了产证,既然违规超建,为什么可以达到交房标准,为什么消防可以验收通过,请问当初的监管部门在干嘛?是不敢管还是不想管,还是因为开发商后台强硬,还是因为是政协委员的原因?希望转接的同志可以向上反应下,问题不解决我会一直信访下去,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8-04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该问题已交办息县政府办理。

      经息县自然资源局核查,建议先由息县众鑫置业有限公司向息县自然资源局申报该小区楼幢超规划建设情况,由该部门核实后为该公司出具合规证明;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然后息县众鑫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完整、合格材料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对众鑫三期小区进行房屋的首次登记;最后你本人银行按揭贷款结清后提供商品房备案合同及完税凭证,与该公司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相关登记业务。

       如对上述答复意见不服,请于收到本答复意见之日起60日内向息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向息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