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明河公园违规强制交房乱收费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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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05-25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明河公园小区的业主,想跟您反映一下现小区的一些不规范情况: 1、大门、道路、绿化未完工,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房使用说明书》,开发商强制交房。 2、逼迫业主预交一年物业费和公共用水用电费,多者达3000元,并以此作为验房拿钥匙的前提条件。 3、逾期交房,并找种种借口不按合同赔付业主应得的逾期违约金,4、违规收取水电分表费用5600元。 希望有关部门的领导能帮广大业主还我们一个健康和谐的小区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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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9-08-08 |
回复内容 | 你好,该问题请拨打平桥区督查局3772020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