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拖欠职工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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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3-07-13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市领导: 2013年至2022年6月,我夫妻(刘宏玉,身份证号:411002198510171069)两人在信阳市息县残联精神病医院上班,间断发放工资,于2022年6月中旬因拖欠工资离职,截至目前还拖欠我二人工资合计七万元左右,请帮助处理,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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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3-08-16 |
回复内容 | 你好,来信收悉!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已通知息县政府办理完毕。经查,监察大队已和胡先生联系,因时间跨度长,需要胡先生到监察大队填写投诉材料及证据,人社局自收到材料起60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结果。 特此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