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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信阳市羊山中学产假问题
提交时间 2021-12-16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您好: 我是信阳市羊山中学一名老师家属,今天是想向您反映关于信阳市羊山中学不按规定执行产假的问题。人口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大计,2021年5月国家作出放开三胎的科学决策并鼓励适龄人员生育三胎,而产假是保证女职工生育权和健康权的最基本保障。《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低于98天的产假,符合晚育条件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经了解信阳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大都是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规定执行6个月产假,但不知为何羊山中学规定生育一胎的可休产假6个月,生育二胎和三胎的只能休3个月产假,向学校申请统一执行6个月产假,学校说信阳市没有下发关于执行6个月产假的规定,让到教育局了解情况。而信阳市教育局答复这个不需要下文件,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规定执行即可。国家和省里的文件写的清清楚楚,别的学校都可以执行,为什么羊山中学要区别对待一胎和二胎?就是不按规定执行呢?恳请市领导白忙之中抽出时间过问此事,响应国家鼓励生育的号召,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1-17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已通知市教育体育局进行办理完毕。经查,羊山中学目前在校学生6800余人,适龄生育女教师为276人,占女教师总人数的82。长期以来,因女教师休产假造成正常教学无法开展,因此,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学校一方面采取外聘教师的方式填补请假教师的岗位(目前学校已外聘教师20名);另一方面对女教师请产假采取执行一胎请产假6个月,二胎请产假3个月的政策。下一步,市教育体育局将督促信阳市羊山中学严格执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充分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并加强对局直单位及全市教体系统的监管。

  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