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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公共停车位被设置障碍物长期霸占
提交时间 2019-07-05
来信内容 我市正在创文明城市,全民都积极参与,但是工区路香榭华庭小区门口很多公共停车位被临街商户占用,很不文明,之前私自上地锁,已被我小区其他业主举报给城管局,城管局也积极响应,到现场拆除没收,但是好景不长,商户开始用大石头,移动地桩进行占用,不让周边群众停车,带来很恶劣的影响:第一不文明现象影响我市形象,非常不美观,影响市容市貌,破坏我市创文成果,第二不安全,大石头等障碍物再夜间可能会有安全隐患,第三给周边群众工作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2019.1.1日我市开始实施《信阳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条例》,其中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停车泊位内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停车泊位,影响停车泊位的正常使用。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或者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每车位处五百元罚款。希望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继续关注此事,查处工区路香榭华庭小区路边公共停车位被霸占的问题。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07-22
回复内容 你好,该问题可向城管热线12319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