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燃气公司调整收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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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5-01-17 |
来信内容 | 2025年,信阳燃气公司缴费方式由原来的可以购买900方变成每年的供暖和生活用气在1季度只能450方,超出就按照阶梯标准收费,请问市政府发改委和物价部门召开听证会了么?电费同样也有阶梯但都是按照年度统算,超出部分执行阶梯电价。关乎民生的事情,请领导关注一下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市长服务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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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5-01-23 |
回复内容 | 你好,来信收悉! 你反映的问题已通知富地燃气公司办理,经了解,燃气公司阶梯计算周期符合省、市气价政策要求,省内大部分地市(包括郑州)多年来一直按照月度执行,同时上游供气单位对合同月底气量约定要求比较严格,公司无法跨月进行结算。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一、政策依据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水电气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信政办文〔2021〕1号)第二条:中心城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规定:第一阶梯价格为2.78元/立方米(每户每月50立方米以下部分,使用天然气采暖的居民每户每年增加300立方米),第二阶梯价格为3.61元/立方米(每户每月50立方米以上部分),其中低保、特困家庭每户每月30立方米及以内的部分价格为2.45元/立方米。按照政策要求,阶梯气费按月度进行计算。 二、按月计算阶梯其他方面的原因,为引导节约用气,缓解供气压力,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要求居民实施阶梯价格制度。同时对我市供应天然气的供气单位,供气合同也是明确了气量按照月度购买提取,不能提前采购和跨月提气。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