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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强拆农村村民房屋
提交时间 2018-11-15
来信内容 《说明:该问题事发后,已于2018.10.31晚上反馈到“中共光山县纪委、光山县监察委网站,至今无任何反馈!据家里人说,南向店乡乡政府胡姓官员在董湾村的这种行为发生了多级。望市长予以调查和重视,万分感谢》 强拆是一直以来的肆意而为还是某些政府官员约定俗成的权力 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在一边强调民主和谐的同时,总会经常的出现唱反调的不和谐的声音和现象。强拆一定是其中的“靓丽”的反派、不和谐的现象。 不告知、不协商是不是早已成为某些政府部门的再常见不过的工作“风格”和“特殊权力”。某些时候,一定是这样的! 2018年10月29日,在10月28日董湾村村主任和村民商量好拆除民房的时间后,两位(胡姓、敖姓,暂不确定姓氏是否正确)乡镇政府部门的官员(据说胡姓领导是南向店乡负责民房拆迁的负责人之一,敖姓为代理村支书),私自提前且在房屋主人不在家时进行强拆,屋里可以用的工具、下蛋的鸡等全部被掩埋。 不知道是政府官员的时间宝贵还是官大一级就可以欺压百姓,在拆除民房的时候,置百姓的财产于不顾,堂而皇之的随意而为,想怎么直接就怎么来!想怎么省事,想怎么“高效”就怎么来?请问是谁给的权力,请问是谁下的指令,请问这样是想证明乡镇政府官员也可以这样牛气冲天了,请问乡政府某些官员是在刷自己的存在感,还是乡镇某些官员是在证明什么吗? 难道在脱贫攻坚最后阶段任务重压力大时间紧迫就可以这样胡乱作为? 难道乡镇的政府官员,现在权限已经可以这么大了? 难道作为乡镇的官员,早已经可以置正常的工作流程于不顾了? 难道乡镇政府的官员,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下,可以这样为所欲为? 难道乡镇官员以为百姓的无知就可以为所欲为? 难道又是临时官员的临时作风? 中央印发的《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真心的不知道作为乡镇政府是否有收到通知,是否有在学习通知的精神,在信息通畅的今天,难道乡镇政府的信息已经闭塞成这样了,还是就是故意为之!真心的为自己所在的乡镇中某些乡政府官员的作为感到愧疚!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引下,我想这一定只是局部某些乡政府的某些官员的特色而已,一定不是全部或者大多数的政府部门官员的作风,尤其是在党的政策及政府的改革越来越好的今天,一定只是某些而已,也但愿只是某些而已! 也许,这就是一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事情;也许,即使说明这种情况也无济于事;也许,即使说了也根本就不会被关注和在意;也许,说明并提交这个事件可能会给自己所在的乡政府抹黑;也许,说明这个事件之后,假如真的被关注之后,以后再乡政府办事可能会被刁难…… 之所以,反馈这个事情,是因为我自己作为一名党员,正好又是我自己家遇到的事情,我觉得作为党员我需要尽到党员的责任与义务。其实除了这件事,贫困户造假等等在脱贫攻坚最后阶段,部分基层官员的其他作风、行为,也需要上层领导严格监督和把关,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全民小康和打赢脱贫攻坚战。虽然远离家乡在外工作,但我时刻在关注着家乡的变化和发展,听闻这件事情后,在和相关负责人沟通后,我觉得有必要对这些胡乱作为的地方官员进行举报,让党的政策、形象更好的深入民心,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为人民服务、廉政风清、有组织、有纪律的工作作风。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8-11-28
回复内容 你好!该问题请直接拨打市纪委举报热线12388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