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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农村老人权益问题
提交时间 2022-11-13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对于农村老人权益问题我有以下几点需询问:1.近日以来农村偷狗事件频发,临近过年,偷狗分子逐渐开始猖狂,到家门口进行偷狗活动(11月13日信阳市固始县南大桥乡发生多起偷狗事件,就我家属而言,我外婆在发现狗丢失时同他人前去寻找,在发现狗时上前争夺,却遭到偷狗分子的暴力致使出现伤亡,报警无果,我们现居住于外地,因疫情原因已两三年未回老家,老家中仅有一位老人,这让我对老人安全表示担心)。2.执法问题,城市有城管可以巡逻保障安全,农村缺乏执法巡逻且有时不受理老人等案件,现农村多为老人,安全极具影响,希望能增加农村巡逻人手,积极开始农村巡逻,杜绝像偷狗事件类似侵害老人财产安全的事件。3.疫情防控及核酸检测问题,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不少老人行动不方便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无法及时购买物资保障日常生活,希望各村可以统计村中各户困难,帮助老人生活上的需求;农村多为孤寡老人行动不方便,核酸检测点多设在镇上或集上,离家过远好几里路,老人年龄过大,骑车具有一定风险,且做核酸人员过多过于集中,有一定的感染危险,建议能将核酸点设到靠近各村的地方或各村村口处而不是集中点,分时间段核酸,规避感染风险及安全事故。对于以上问题我想问:城市用巡防,农村不用吗?执法人员执法巡防不到位造成老人财产损失谁来负责?疫情防控不考虑孤寡老人生活,行动不便的老人只是一味接受核酸,却不为其提供生活保障,又该如何?现今国家人口老龄化趋势逐渐加重,老人问题逐渐成为焦点,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的老人在履行相应义务的同时,也应享有相应的权利,二者统一于一点,望能得到妥善处理,如有言辞不当烦请谅解,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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