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投诉信阳市公交公司服务态度差影响信阳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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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8-10-25 |
来信内容 | 10月22日我母亲带着小女儿,接儿子放学(7岁),乘坐8路公交车,车牌号豫SA3593,司机:陈明 ,对上车小孩拉扯,并用手使劲捏孩子头部,动作粗暴,至小孩大哭,并一路辱骂我母亲。下车后我母亲报警。警察对其训诫,其态度恶劣拒不道歉,警官让我反应到公交公司处理。10月23日,我将次情况反应到市公交公司电话:6156809,接线员说给领导反应后无下文。信阳正开展文明20条文明教育,作为公共服务单位不作为,服务态度差,公交公司作为信阳对外窗口,作为信阳名片,怎样拿得出手,请相关领导给与关注。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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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8-11-07 |
回复内容 | 张先生: 你好!来信收悉。你反映公交车服务态度差的问题,已责成市交通局办理完毕。 目前,市公交总公司已经对该车司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并通过电话向你表示道歉。 特此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