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信阳市光山县人民政府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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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02-27 |
来信内容 | 从外地回信阳光山的人员一律在指定酒店自费隔离十四天,而且还是集中隔离。 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第二款:“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第一:我并没有接触传染源,按理来说居家自行隔离十四天就可以了。在指定酒店自费隔离?我难免有一定的疑问:指定酒店和光山人民政府是否存在关系? 第二:集中隔离?我并不认识和我一块儿隔离的人,我也不清楚和我一块儿隔离的人是否携带病毒。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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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0-02-28 |
回复内容 | 你好,疫情期间执行非相关政策,以信阳市疫情指挥部发布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