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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因路面洒落泥土致行人摔倒受伤事故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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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8-12-26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市领导, 我是莽张镇蔡店人,12.20日我家属上午骑车去莽张镇拿身份证,在途经刘楼和徐独湾之间的道路时,因路面泥泞致车辆失控滑倒,导致家属腿部骨折,该处路段当天已使数十人滑倒并导致不同程度受伤,受伤的人还有蔡店的赵德山、赵德生家属,我们发现该处路段因施工单位在其一侧取土施工,路面洒满了泥土未及时清理,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当时莽张镇派出所及交警到现场并做了记录,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施工单位为直接侵权人,应为该起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事发后,也找过施工单位,但施工单位态度蛮横恶劣,我们y也多次找到莽张镇政府协调赔偿事宜均没有结果,请市领导给予协调解决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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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8-12-29 |
回复内容 | 你好!该问题请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