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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为收养的孩子上一个合法的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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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02-06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候市长 你好: 我是信阳市浉河区柳林乡讲台村彭塆组村民高兴良,今年48岁。本人于2013年4月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咸宁侯村开两元超市时拾到一名弃婴,当时孩子刚出生不久,胎儿情况惨不忍睹,出于同情心加上自己并无子嗣,所以对孩子十分喜爱所以决定暂时看养孩子,因中途一直未能与孩子亲生父母取得联系,故抚养孩子至今并取名高凌云。 日复一日在我精心的抚养下,孩子已经健康成长,同时也与孩子之间产生了不可分割的感情。曾多次去相关部门办理《收养登记证》,因孩子不符合收养条件,均不能得到有效解决,为此我焦虑万分。目前孩子已经到了学龄前,因户口问题一直未找到合适的学校读书,事情迫在眉睫。恳请政府相关部门解决孩子户口问题,还孩子一个充实地童年! 申请人:高兴良 刘立连 证明人:熊传高 胡功银 高国银 2019年2月7日 电话:13371648487 15810798704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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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9-02-19 |
回复内容 | 你好!已通知市长热线进行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