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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农村拆迁
提交时间 2022-10-29
来信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 本人退伍军人,家住河南省 信阳市 固始县 郭陆滩乡镇 九垭村 菜堰组 前几年在外务工,2018年人民政府把我房屋给拆了,直到现在不予解决,找政府反映,政府回复,家里长期无人居住,根据村容村貌,给与拆除! 2019年回去,因年老多病,不能在外打工,如今74岁,政府也不给与解决。以上说的全部都是事实,找别人代写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12-13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已通知固始县政府办理完毕。经查,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已于2021年11月受理并调查结论,当事人反映土坯房属长期无人居住类型,按照《固始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及户容户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固政办〔2018〕27号】文件规定,不应享受土坯房拆除补助政策。

  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