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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河南省信阳市息县水利局局长付超印包庇下属马海敏从事营利性活动
提交时间 2019-04-18
来信内容 马海敏,女,13673078568;河南省信阳市息县水利局职员,在外经营鑫海商贸有限公司,公司法人为马海平;老公为息县税务局干部张建新,该公司实际经营者为马海敏和她爱人张建新,公司法人电话为张建新本人 138****1898 ,并且马海敏及其老公通过银行利用在职身份等办理过许多借贷,实际支出远远超出实际收入!马海敏的种种行为,跟河南省信阳市息县水利局局长付超印反馈,单位电话0376-5969026常年属于无人接听状态,单位知道此事后一直在包庇纵容马海敏的种种行为,现在的公务员都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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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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