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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癌症患者取药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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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05-09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父亲在19年2月份被诊断患有肺癌,由于父亲只有我这一个儿子,在郑州工作,所以父亲当时是转诊到郑州住院查出来这个病。治疗这个病需要长期服用抗癌靶向药克唑替尼(市场售价15600元,医保报销后3120元),经咨询信阳市医保办我们需要去信阳市中心医院开这个药才能按照医保报销取药。按照医保要求我们提供了病历、办理了重大疾病申请、也在院办医保登记盖章(就是说要求的手续我们都已办齐)。可是在取药是遇到了种种刁难,1、挂号主任医师不愿意给我们开处方,理由是他们有什么“医药比”,这个我也不太懂,经过询问大概意思是每个医生每个月都有开出医保报销药品的限额,超过了就要扣他们奖金。2、好不容易给医生说好话,找熟人,医生开出处方后,到药房取药。药房却说“没有你这个人的药!”我就纳闷了我开了处方也交了钱,怎么药还认人吗?经过死缠烂打,药房告诉我“需要找主任医师以上的领导给药房提出用药申请!”然后我就去找主任医师,可是医生却告诉我“我能给你开处方就很不错了,我没有权利提出用药申请。”(说白了就是没关系没熟人没利益人家不愿意麻烦)。这件事情我很苦恼,作为信阳人,办理了新农合,却不能拿到急需救命的药! 请市长救救我的父亲!救救我的家庭!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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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9-08-16 |
回复内容 | 你好,经核实,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医疗(2016)15号)要求,靶向药由于价格昂贵,限特定病人使用,且必须具有资质的相关专业备案责任医师开具特定药品处方才可使用。你父亲于3月就诊时,就诊医师未提前于医院采购部备案,导致使用时未列采购计划,后经门诊重症慢性病医保办公室协调,问题已于当月解决,且后续取药从未发生无法取药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