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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淮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破坏营商环境的情况反映
提交时间 2022-01-07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我通过合法途径租赁经营军民宾馆房屋,因房东无力偿还该房屋贷款资金,淮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知我,要求我限期腾空房屋,并计划于2022年1月10日强制执行。 我认为淮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我腾空军民宾馆房屋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理由如下:1、该房产早在2017年5月29日就租赁给了我,我与该房屋的权利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一年六十万元,租期十年,尚有五年的租期,故该房产实际上一直是在我控制和使用中。根据合同法之规定,我的承租行为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且买卖不破租赁,淮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办理该案件时完全没考虑我这名承租人。2、我、信阳市家美好生活超市以及浉河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正在租赁使用该房屋,倘若腾空军民宾馆房屋,家美好生活超市和浉河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也需要腾空,这样会引发更大的连锁反应,军民宾馆与家美好生活超市两家的员工近50人将会失业,浉河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近30人无处办公,会把企业、员工推向危难之中!3、腾空军民宾馆房屋导致房屋闲置,是一种资源浪费,同时我们三家租户将损失惨重,我们也会通过法律等途径要求房东赔偿损失,这样会引起更多更大的纠纷,我相信我国法律是为了解决纠纷而不是制造更多纠纷。4、我在租赁军民宾馆期间全力维护、维修军民宾馆房屋,例如楼顶漏水我们做了防水,窗户破损我安装了新窗户等等,倘若查封腾空军民宾馆房屋,房屋破损是否有人维护、维修,避免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我作为承租方,多次联系淮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希望淮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公正、和谐的处理该问题,如若查封腾空军民宾馆房屋,将会有两家企业倒闭,近50名员工失业,一家政府单位近30人无处办公,同时我们三家租户将损失惨重,会引起更多更大的纠纷。我强烈建议淮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能够组织淮滨县农村商业银行、我的房东与我进行多方会谈协商,我的房东也愿意放弃房屋租金收入,我也愿意直接从淮滨县农村商业银行手中租赁该房屋,但是淮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不予审理并回复我递交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书,压案不查,有错不究,不组织我们几方进行会谈协商,一意孤行,并要暴力执法,强制腾空房屋,宁可让军民宾馆锁门,多家企业关闭,几十位员工失业也要让案件终结。淮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不根据现实情况,不灵活执法,不文明执法,将严重破坏营商环境。   倘若我们按要求腾空军民宾馆房屋,我们拆除装修,搬离物品,会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最后房屋交给淮滨县农村商业银行,只能是大门紧锁,房屋闲置,对于淮滨县农村商业银行来说是一笔损失,对于营商环境来说少了一些活力。而我现在正在租赁军民宾馆房屋,军民宾馆交付给淮滨县农村商业银行的同时,淮滨县农村商业银行可将查封的房屋租赁给我,我每年向淮滨县农村商业银行交付租金,对于银行来说,查封闲置的房屋产生了价值,有稳定的房租收益,而且不影响该房屋的买卖,对于法院来说,很好的解决了各方的矛盾问题,避免了更多的纠纷产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希望市领导能多多支持我这名创业人。大学毕业后,我一心想创业,拿着全部的家当,还有向亲戚朋友借的钱从固始老家来到信阳租赁了军民宾馆,然而生意并不景气,于是我就亲力亲为,苦心经营,疫情的到来让我万万没想到,如今我投资的本金还没有收回,外债还未还清。经营军民宾馆是我家唯一的经济来源。目前,我的妻子检查出颅内肿瘤,刚刚做完手术,目前在放化疗,还需要钱,如果查封腾空了军民宾馆房屋,真是断了我一家人的活路...   我真心希望市领导能要求淮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公平、公正的执法过程中,根据现实情况,合理、和谐的解决问题。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1-13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

       涉法涉诉问题不在我办受理范围,请你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举报,电话12388。

       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