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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东方今典印象湖山无证售房
提交时间 2022-03-25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2020年初在信阳市羊山新区东方今典印象湖山售楼部,缴纳房款38万余元购买三期3号楼住宅一套。购买后发现无预售证,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从而无法网签。与置业顾问电话沟通后,告知过年工作人员放假延期,春节节后就会下证。 到达约定期限后,售楼处再次以疫情为借口推辞,9月份下证。9月份又以暴雨为借口,推到12月份下证。12月份后,东方今典又以预售证资金用于高新区东方府为由,推迟到2022年过完春节下证。 2022年春节过后,东方今典3期不复工,不给任何下证承诺,只接受办理退款手续。至于到账日期,无任何承诺无任何书面协议。现有三期业主数百人,办理退款手续后,数月后未收到房款。 现在本人诉求,东方今典印象湖山三期无证销售,立即办理退款手续并附带房款到账日期。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4-07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已通知住建局办理完毕。经查,情况属实。现已责令开发企业停止无证售房行为,并下达信住罚停字(2022)03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企业尽早尽快退款,企业承诺4月底前完成全部退款,工作人员将持续跟踪,督促企业尽快完善项目相关手续。

  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