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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平桥昌建誉峰49#50#51#不办理不动产证无学区
提交时间 2019-07-14
来信内容 市长你好!我是平桥昌建誉峰的业主,我们小区49#、50#、51#楼从2017年12月8日交房至今,没有落宗,小孩没学上不知道属于哪个学区,没有去得房产证,该交的税已交,交房前也到平桥房管局登记过,与信阳三方房地产签的合同上写的在交房一年后,给我们办理好房产证,现在也没办;买房时说我们是平桥一小、二小的学区房,每年平桥公布的学区都没有我们小区,开发商说学区的事得找政府,他们不管;请政府帮我们落实落宗、学区、房产证的事!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08-13
回复内容

你好!该房产属于开发商与你之间产生的售卖关系,开发商违反购房协议约定,不办理不动产证,业主可根据我国《合同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学区房问题请向教体局咨询,开发商无权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