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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光山县散装办职工去向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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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02-14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尚市长: 您好! 我们是光山县散装办职工。自2016年至今,我们通过各种信访渠道向本县各级领导反映我单位因国家政策调整失去经费来源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而且县领导多次推脱,我们通过县信访局找县长,县长一看是散装办的就不接访。三年多过去了,我们没有工资,“六险二金”中断,有病无法就医,到了退休年龄无法退休,求告无门之下,我们只有向市领导寻求帮助。现将我单位具体情况向领导汇报如下: 光山县散装水泥办公室成立于1987年,成立之初定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靠收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解决人员工资和费用。2016年1月29日,国家财政部发文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我们单位就失去经费来源,无处发工资,人员生活陷入困境。我们多次通过信访渠道找上级部门和县领导反映情况,各级领导都承诺应该安置。2016年12月14日光编[2016]61号文精神,“经研究,决定将光山县散装水泥办公室整体合并到光山县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随后2017年4月墙改基金也取消了,合并工作又搁置起来。我们在县长接待日找到王建平县长,王县长答复还是合并到住建局的意见,但要核查人员,安排县人社局正在核查。转眼到了2019年,这期间,县里没有人找我们核查过任何情况,无奈之下,我们给省巡视组写信反映过情况,也是没有回音,单位的事依然没有解决的迹象,我们感到非常焦虑和忧心。只能向市领导求助,请求为我们解决以下问题: 一、2016年1月2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明确提出“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据财税[2017]18号文,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自2017年4月1日起也取消。)同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支持相关事业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第121号令)、河南省编办《关于改变省散装水泥办公室经费管理形式的通知》(豫编办[2003]68号)、河南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综[2004]45号)等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规定,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的经费管理形式应为财政全供。而且在事业单位分类中,我单位被划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理应为全供事业单位。我县罔顾国家政策法规,不给我们纳入财政预算,经费自理,一直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解决人员工资及经费,现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退出历史舞台,我们这些为国家散装水泥事业工作了大半辈子的人没有了着落,请求市领导督促我县县委政府落实我们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编制。 二、请求补发历年欠发工资及补齐中断的“六险二金”。 工作岗位没有高低贵贱,我们也是服从组织分配到散装办工作至今。如今人到中年,单位没有了,工资没有了,养老更不知在何方。县里一直推脱,不给予解决。我们强烈要求市领导本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制止下级政府各部门不作为,推诿拖拉的工作作风,关怀底层人民生活,为老百姓办实事。 请市长关怀为盼!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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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9-03-26 |
回复内容 |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属编办管辖范畴,目前编办属市委辖管,市政府无法立件受理,请通过群工部(信访局)反映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