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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举报信阳市平桥区育才小学三17班美术老师从姗欺凌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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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2-10-14 |
来信内容 | 一、举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 二、举报理由 教师从姗的恶意行为: 1第一次打骂:教师从姗在9月末一节美术课上对学生林祖弘实施打骂行为,学生林祖弘举手要求上厕所,从教师不但没同意,反而拿棍子重敲学生的头,并辱骂称:“你怎么不去吃屎?”“你有什么资格当班长?”学生忍着上完一节课后,从教师又故意讥讽学生称:“你不是忍得住吗呵呵 2.第二次辱骂:10.14日课上,从教师在上课一开始时就点名批评学生林祖弘,“我和你有仇 啊?”“也不看看自己什么样子”然后开始了长达十几分钟的故意针对该学生的批评,也耽误其他同学学习进度。 从姗的行为给学生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学生多次回家哭诉,家长教育学生上课表现好些,但没想到换来的是从姗的变本加厉,做出明显针对学生的行为,实施行为及语言暴力,从姗打骂的教育方式违背教师职业道德,恳请领导严查,令其反思调整自己的行为。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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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2-10-20 |
回复内容 | 你好,来信收悉!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已通知平桥区教育体育局办理完毕。经查,情况不属实。学校及老师已与家长进行沟通,家长表示理解,并说明此事已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