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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国有企业运营和政府政务公开等问题的反映
提交时间 2021-08-09
来信内容 尊敬的蔡松涛市长: 您好! 本人张厚根,男,现年48岁,中共党员,党龄22年,身份证号:410105197310102754,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长安路113号附11号,联系电话:13770537310。在此向您反映信阳国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入股并控股河南恒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事件,以及本人就该事件申请政务公开未果等问题,渴望能得到您的关注和处理。具体如下: 由信阳市财政局100%控股的信阳国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信阳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国有独资企业),通过河南亚太瑞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河南恒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以实缴资本2585.19万元(51%股权)控股河南恒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私营企业,2014年7月2日原信阳江河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竞价转让,被个人以竞购价格1366万元购买后更名为恒禹公司),2019年12月21日与河南恒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投资合作协议,2020年5月22日完成了工商变更。 自河南恒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以来,本人一直是原始股东(5%股权),但上述事件整个过程中的所有信息,交易双方都未对本人公开和透露过,同时在股权变更、工商变更的各项法定程序中,需要由股东必须履行的签字手续,本人也从未被告知,也从未签过字。 上述的事件是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之间的非公开隐秘交易行为。作为国有企业的国信公司在入股并控股私营企业恒禹公司的过程中,有许多地方没有履行法定程序和手续,是否存在着违法违规操作?同时国信公司对恒禹公司的资产评估价值(5069万元)与恒禹公司实际资产价值(1066万元)严重不符,国有资产投资信息(投资意向书、资产评估报告、财政预决算等投资过程性文件)应进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是否存在着国有资产流失和个人违法犯罪行为? 鉴于此,本人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信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 通 知》等政策文件规定,于2021年7月12日9时59分,以公民的身份通过信阳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依法提交了政务公开申请,申请编号1626055192733131,申请公开的事项是信阳国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入股河南恒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相关文件,包括:①《河南亚太瑞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河南恒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2019);②《信阳国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恒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战略投资合作协议》(2019.12.);③《信阳市财政局投资信阳国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入股河南恒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财政预决算》;④《信阳国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入股河南恒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信息》;⑤《信阳国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入股河南恒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和工商变更资料》”。受理回复单位是“信阳市财政局”,时至今日本人得到的回复内容是“该申请正在办理中,请耐心等待”。 由于受理单位在20个工作日内没有任何办理结果,受理单位也没有向本人做出任何形式的解释或说明,故本人特通过政府该互动交流平台,向尊敬的蔡松涛市长致信反映以上问题,恳请在市长领导的关心下,能依法公开本人上述的政务公开申请内容,并对信阳国信公司控股河南恒禹公司事件中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展开调查,本人愿意配合政府方的一切调查活动,并愿意在后续调查过程中提供一切我个人所掌握的证据性材料和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8-17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该问题请直接拨打信阳市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科反映投诉。联系电话:6366235.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