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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物业不配合新能源汽车车主安装充电桩
提交时间 2022-02-23
来信内容 我是羊山新区政衡学府的一名业主,在地下车库也有自己的固定车位。为了响应国家号召,绿色消费,绿色出行,购买了一台新能源汽车。可是因为安装充电桩问题,物业以需要和公司领导汇报开会研究为理由,至今两个月都没能给出任何答复,还是一直再推脱不能给予支持。作为新能源车主,不安装充电桩不能为汽车充电,严重影响汽车的出行使用。购车也是因为看到国家和当地出台了有关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支持的文件,才下定决心买的电动汽车,可是买回来以后安装充电桩却迟迟不能安装,还望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能协助我与物业沟通,尽快能安装充电桩。国家和当地政府支持相关文件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规定:“对有固定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件充电设施。” 《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中第四条规定指出建设充电设施提供必要协助。 《信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信政办〔2018〕126号规定:”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现有住宅小区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建设条件逐步建设,满足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需要。“ 《信阳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信政办〔2018〕127号”营造良好环境。各有关部门、企业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充电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等宣传,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充电设施,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引导消费者积极购买使用电动汽车。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设施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形成促进充电设施建设发展的舆论氛围。“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2-28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辖区居委会找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协商,开发商承诺向有关部门申报安装充电桩,在2022年10月安装完成。

  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