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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像我这样,算不算贫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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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02-01 |
来信内容 | 像我这样,算不算贫困户? 尊敬的尚市长:您好! 我叫严新玲、女,62年生,03年离婚,一人寡居至今。80年代末期我户口从原前进乡(属信阳县)三桥村,迁入金牛山办事处十里河总场(属小信阳市),因是外迁户,不能分得一寸土地,我一直是在市区的小厂、餐馆、小店给人打工谋生,离婚后一直寄居我在杭州做生意的妹妹在信阳的房子里。之前年轻能干,每年还能有点节余,近两年由于年纪大了,打工也没人要了,加上身体也差了,吃药也变多了,原来的一点积蓄也用干用尽了。我的户口在金牛山,我去过两次,想问问我这样的情况是不是贫困户,能否吃低保什么的?但均被答复说我不够条件,所以我想请您过问一下:像我这样,地无一寸,房无片瓦,58岁,养老金没交够15年,既不能退休,又无工可打,半毛钱收入也没,能否算贫困户?以上反映,若有半句虚言,我愿接受任何惩处。 毕竟年龄大了,没有收入,生活、身体越来越困难,此切切揪心之事,常不能寐!请您百忙之中派人调查核实我所言的情况,并肯请予以关照为感!冒昧打扰,万望包涵! 此致 敬礼 邻居代笔:严新玲(13937631859) 2020年1月27日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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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0-03-13 |
回复内容 | 你好!经核查,你本人身体尚可,有部分劳动力,前期已到过金牛山办事处十里河总场申请低保,经社区工作人员走访入户调查,不符合低保评定标准,低保申请未获批准。你于2018年向办事处申请公租房,2019年已入住工区路公租房。有一儿子,现年37岁,有工作。如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况,可直接向十里河总场反映困难,将根据情况给予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