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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光山县城市管理局事业人员核定问题的情况举报
提交时间 2019-06-20
来信内容 市长: 您好! 我们是光山县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向您反映光山县城管局2019年5月31日张贴的《光山县城市管理局初步核定事业人员身份的公示》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具体如下: 1、公示里没有列出具体人员信息、依据及认定标准,且公示上明确指出没有异议,七天后生效。而我们向城管局领导反映异议情况时,局领导根本不重视,互相推诿。 2、同在事业岗位工作且同在一张介绍信上的人员,其中余宗智、钱袆梦被核定为事业人员,其他人员被列为企业人员。城管局分管人事副局长文贤国给我们解释此二人分别有两份介绍信,经多次追问该做法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政策,文贤国无法给出具体依据。 3、城管局分管人事副局长文贤国向我们出示的介绍信与单位人事留存的介绍信复印件严重不符(存在多处篡改),涉嫌篡改公文,违反刑法;为查清事实,介绍信被篡改涉及到的人员多次要求查阅人社局存档的介绍信原件,却遭到城管局局长彭贵远及分管人事副局长文贤国及人社局相关人员的屡次拒绝。2019年6月11日下午五点左右,在介绍信被篡改涉及人员不断的追问之下,城管局副局长文贤国答复他和城管局局长彭贵远已到人社局看过人社局存档的介绍信原件,并坚称他之前向我们出具的介绍信就是人社局出具的,原件一开始就是添加了“企业用工”等字样,现在人社局的存档也和他出示给我们的版本一致。之后文贤国又拿出手机,说上面有城管局当时向人社局提交办理介绍信的报告照片,但当我们要求其向大家公开下这个报告时,他却百般推脱,不愿意再出示。之后大家找到城管局人事股股长余宗智,了解到人事股办公电脑上留存有2014年的介绍信原件扫描件,经过对比,文贤国副局长出示的介绍信再次被核实存在多处篡改。针对该情况,我们强烈要求查阅光山县人社局留存的介绍信存档原件,还大家一个真相。 4、根据光山县城管局公示写明的条件,只有在事业岗位工作的人员才能被核定为事业身份人员,而有些人长期在企业单位工作却被认定为事业身份人员(如营运所所长陈明俊、净化水厂厂长周永亮),而与周永亮、陈明俊同类型的其他人员却被认定为企业人员,该做法我们一致认为与城管局公示条件自相矛盾,与光山县政府要求公开公正进行事业身份人员核定的指示精神背道而驰。 5、公示中部分被认定为事业身份人员存在异议,如2015年、甚至2016年才以临时工身份到单位工作的部分人员,城管局分管人事副局长文贤国向我们出示这些人员介绍信的办理落款时间却是2012年(如文成建、曹阳阳、沈书香、赵翔等几十人),这么明显的伪造公文,城管局多位领导却视而不见,将这些人认定为事业身份人员,而且以上涉嫌办理假手续的人员很多都是现任城管局领导的亲属。这其中是否存在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我们请求您安排纪检监察部门直接介入调查。 6、2019年6月12日下午4点,城市管理局局长彭贵远与徐大新、吴蕊两名党组成员共同接访,彭贵远向涉及介绍信被篡改人员代表解释,介绍信确被篡改,是2014年城管局申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时被人社局私自篡改。彭贵远局长的说法与前一天文贤国副局长的说法互相矛盾。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作为县城市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我们是举双手赞同和拥护的,但城管局向县政府提交的《关于认定‘城市管理局事业人员身份’的会商意见》、《关于城市管理局现有工作人员进行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内容不清,依据不明,以及涉嫌篡改公文,违法犯罪,欺骗上级领导,欺瞒底层职工,严重损害城管局广大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致使广大职工怨声载道。 为此,恳请领导尽快安排人员查明事实真相,让城管局事业人员身份认定工作在公开、公正中进行,保障城管局数百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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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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