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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平桥区在编在岗教师,不让辞职,不给档案
提交时间 2019-09-24
来信内容 平桥区在编在岗教师,因个人原因需要辞职。但是平桥区教体局不但不收辞职申请,还不给档案。平桥区教体局人事股股长杨文武甚至放话:再送辞职申请就撕掉,我就是要拖你们!这是一名公职人员应该说出的话?根据平桥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服务期不满三年不得申请调动,并没有写不得辞职,此为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并没有写不让辞职及辞职后不给档案。平桥区教体局不让辞职、扣留档案的行为既不合法,也不合规。请市长妥善处理,给广大教师一个交代!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10-24
回复内容

你好,经调查,卢婧2018年9月参加平桥区公开招聘教师,聘任到龙井乡洪山小学任教。卢同志今年以非在职教师身份考入浉河区教师,开学时申请辞去平桥区教师职务,載止目前,一直未到学校上班。按照平桥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后上岗,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签定在被聘用单位服务期不低于3年的协议”。由于该同志是2018年考入平桥区任教,服务期不满三年,所以,不办理任何手续。区教体局同意卢婧同志回龙井乡继续任教,按有关规定恢复其工资。若仍不能到龙井乡任教,我们按照平桥区2018年招聘教师公告规定执行(停发工资,不办任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