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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退役士兵社保接续的问题
提交时间 2019-12-11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长: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看我的信件。我叫付超,淮滨县张里乡人,我是2000年12份从淮滨县应征入伍到江苏无锡武警支队服役的,2012年12月份退伍回到原籍,在退伍前我选择了自主就业,在部队办理了自主就业手续。今年11月中旬,我在无锡这边工作的战友都在陆续办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我在无锡这里也看到了这份通知,对照通知的要求,我发现我是符合办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的条件的,我就打电话到淮滨县退役军人事务部咨询,接电话的工作人员问我是什么单位的,我告诉他我没有工作单位,我是自主择业的,他告诉我没有单位的是不符合条件的,我说我看到的通知我是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说是你了解政策还是我了解政策,然后就挂电话了。按照退役士兵社保接续的通知要求,1,2011年11月1日后退役的,服役满12年的士官。2,退役后选择自谋职业(自主就业)的。这两条我都是符合条件的,而且我的首次安置地是我们淮滨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难道中央退役军人事务部下发全国的通知到淮滨县就变了吗?还是中央退役军人事务部给淮滨县单位发了另一份通知。 请领导阅示,盼回复! 此致! 敬礼!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12-18
回复内容 你好!该问题请向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投诉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