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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羊山新区东方今典B区违法建设污水处理站问题
提交时间 2019-04-24
来信内容 我们的申诉:2018年6月,东方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小区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违法在东方今典B区11#楼西侧小区绿化处新建污水处理站,距离11#楼不足2米,深挖地下近4米,地上近3米,现11#楼西侧根基裸露在外近一年,1楼住户的院墙被挖断,地基下陷,新房变危房,有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隐患,并挖断了小区排污管道,该地段现积水近1米,请求政府责令拆除违法建筑,修复损坏的院墙和地基,恢复绿地。 你们的答复:你好!根据2017年黑臭水体治理的相关规定,大型小区必须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按照小区地下污水管网位置进行规划,不存在违法建设。 对于你们的答复,我们不明白: 1、一个没有任何规划、建设许可的建筑为什么不属于违法建筑?我们信阳就是这样落实中央和河南省要求的“依法行政”的? 2、在距离居民楼不足2米的地方建设污水处理站是否符合国家建设选址要求? 我们想说的是:政府要求建设污水处理站为的是让我们老百姓生活的更好,可在距离我们房屋不足2米的地方建设污水处理站,让我们每日与污水、臭气和噪音为伴,直接影响到我们今后几十年的日常生活,再次请求政府责令拆除违建,修复损坏的院墙和地基,恢复绿地。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07-24
回复内容 你好!相关建设符合政策要求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