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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损害农民利益
提交时间 2019-10-15
来信内容 2016年12月份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分公司与我达成协议,在我家菜园(农村自留地)内修建铁塔,此后铁塔公司开始组织施工,2017年该工程处于停滞状态,工程施工期间铁塔公司拆除了我家与施工现场相邻的围墙,挖除了园内果树、施工水电均从我家接入,且没有支付任何费用。今年以来,我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分公司罗山办事处多次联系要求支付施工现场的赔偿和费用,但他们一直是拖延、推诿且态度蛮横。铁塔公司作为一个大型企业其业务开展受到信阳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信政办(2016)100号、信政办(2015)127号、信政办(2017)152号等文件先后明确对铁塔公司工作给予支持,但这种肆意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是不是也应该受到约束和管控。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10-31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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