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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我要投诉,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的余继田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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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08-01 |
来信内容 | 我要投诉,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的余继田法官,其判案不公,办案草率,罔顾事实,颠倒黑白。 事实理由:我与上诉人邹庆林离婚的根本原因在于,女方邹庆林婚内出轨,其与多名男子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和性关系,是离婚纠纷的过错方。孩子自出生之日起一直在我男方生活,已形成稳定的生活习惯。女方自2019年4月17日至今,就把孩子强行藏匿起来,目前孩子的死活,我都无从知晓,这样的一种违法行为,竟成了二审法官余继田把孩子改判给女方的依据。这样的一份判决书,明显不能服众。我请求相关部门能为我主持公道,希望二审能够重审!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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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9-08-14 |
回复内容 | 你好!该业务不在我办受理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