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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不文明不和谐小区
提交时间 2019-03-13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咱信阳平桥区人,信阳市平桥区光明路精诚新村是咱信阳的经济适用房,我们所有业主从进入这个小区就有苦说不出,小区电费0.79(电业局0.56),水费5.3元,开发商说以后还会涨,小区里没有物业公司,开发商说他代收让我们按1.2一平交,还让我们每月交十块钱垃圾清理费,每月五块钱公共用电,小区楼前的车位被开发商上锁出售,没有一个公共车位,人防工程车位也是叫价出售,咱信阳的小区很多有充电桩给电车充电的都是一块钱五到六小时,精诚新村的是三个小时,小区里开发商还垄断网络,只能在他那交600一年的网络,移动,联通,电信都无法去营业厅安装,去年小区的业主去区政府上访,开发商直接说去哪告他都不怕,我们的上访一次次无结果,我们都是普通人,住着国家对穷人的补助房子,却用着比普通人高百分之五十的水电费来生活,请您来为我们做主,我们只想做一个和谐,友善的信阳人!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04-01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规定,信访部门受理案件,我办不再重复办理。如小区没有物业公司,请你向小区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辖区居委会协调住户成立业主委员会,按照《物业法》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面向社会招聘物业公司进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