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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代特殊困难群众求助
提交时间 2021-05-11
来信内容 河南省潢川县双柳树镇李楼村胡岗居民组村民高顺桥,黄真菊老年夫妻,都是70多岁高龄老人。因高顺桥患有严重的帕金森病,丧失了劳动能力,为了稳定病情,不得不常年服药。而不知为何,当地医院并不能给提供此病用药,当然享受不到国家医保救助。只能从外地购买高价药,每月药费将近700元。 如今此夫妻2人仍然住在上世纪70年代土制的危房中,生活极度困难,却未被评上特困户,得不到政府任何救助,十分令人费解。 恳求政府实地查实,能予适当的关怀及帮助。 如需提供此二位老人日常生活及住房图片及视频。可联系本人,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5-27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已通知潢川县政府办理完毕。

你反映的1、慢性病救助的问题:根据《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规定,你须经相关机构确认定为“慢性病患者”后,方可享受相关待遇,请你携带二级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和《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审批表》,向县医保局(行政审批大厅)窗口申请办理;2、关于危房问题,经核实你3个子女均有房屋居住,并有赡养父母的能力,你现住房经鉴定为B级安全住房,且已享受残补,并为你申请办理低保待遇。

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