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拖欠农名工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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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07-29 |
来信内容 | 领导您好,本人于2018年12月25日在浉河区董家河乡政府与其签订了董家河镇环湖路民居改造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组织施工队承建了董家河乡楼畈村十余户的民居改造工程。为了完成领导交代的工作任务,在春节期间依然坚守岗位,最终按照协议约定交工日期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2019年五月,浉河区政府及第三方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验收并现场测量了工程面积,依据验收组最终核定面积,本人所带施工队完成的工程量近80万元。 工程完工以后到目前为止快有3个年头了,董家河乡政府未拨付我们一分钱,我们多次到区里市里信访部分反映情况都未能解决。乡里让等区里拨钱,区里让找乡里,我们就这样两头跑,每次都是应付了事。 我们为国家的美丽乡村建设出钱出力,可是最终却让我们农民工们深陷债务危机,生活问题都得不到保障,这是违背 了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原则吧。 我们希望领导能重视一下,帮帮我们解决问题。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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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1-08-02 |
回复内容 | 你好,来信收悉!请不要重复反映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