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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南湾四季二期逾期交房且开发商无具体交房日期
提交时间 2019-06-05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长:您好!百忙之中打扰您实在抱歉,但是我们已经没有其他途径能够诉求。我是南湾四季二期一名业主,截止2017年家里亲戚陆续定居信阳,出于对十大宜居城市的向往,我于2017年10月购买了南湾四季二期一套商品住宅,交定金时开发商承诺2018年底交房,但是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上却写着2019年5月1号交房,在改变不了时间的基础上我们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顺利交齐首付、房管局备案和顺利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现正常还款中;2018年6月发现楼盘停工所有施工人员和器械撤出,开发商给的解释正在创卫查环保不让施工同时售楼处承诺2018年底可正常交房,但是周边楼盘南湖燕园,南湖御景却在正常施工;2018年底未交房,给出的答复是必须按合同执行2019年5月1日交房,2019年5月1日没有任何电话打来是否交房或延期,我们就到楼盘看了一下,楼梯外观、窗户、楼梯内部装饰装修、电梯、绿化和道路全部未完成,根本不具备交付条件,开发商也没有任何延期交付及具体延期时间的书面文件,已经整整一年没有施工了,楼盘是否烂尾。我们购买时房屋五证齐全也办理了备案和贷款,说明是通过合法途径购买,为什么会买到一个准烂尾楼?问题出现在哪里?希望市长百忙之中能协调一下有关部门了解一下情况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08-15
回复内容

你好!开发商建设施工进度问题不在政府监管范围,如你已购买该处房产,并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可根据《合同法》规定,依法追究开发商违约(交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