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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董家河高岭村土地流转承包人不支付租金并强占水田拓宽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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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12-02 |
来信内容 | 领导您好! 我是董家河乡高岭村粉行组赵磊(18503765218),父亲赵德均(15939787753),弟弟赵安顺。现关于弟弟之前通过民生短信http://www.xysmsdx.gov.cn查询编号为1911131527140141反映的问题做补充说明:几年前高岭村领导要求多户农田(水田)承包给汪法齐(13939712827),当时怕租赁后会有纠纷本不愿意,母亲一人在家,乡政府和村里常在白天晚上都会找到家里要求签合同,趋于无奈和多方协商母亲签了字,(记得母亲 在世时说过签字还是别人捏着她的手签的字)后来父亲回去又增加了说明不能挖鱼塘,不能修路建房等,口头承诺村民帮助修缮公用水井。村领导陈耀,承包人汪法齐,父亲赵德均都对此签字。所有村民合同都被村里收回留存。2019年11月初承包人在没有通知也没有协商,2年租金未结的情况下,乘我家里没人在家,动用挖土机,拉土车强行对道路两边水田掩埋作路面加宽,父亲务工途中回来后阻止了施工。村居委会不管这事。11月13日弟弟通过短信反应了此事,于11月16日收到回复。 对于回复中要求汪法齐承诺春节前支付两年土地租赁费用可以接受。对于占用田埂拓宽道路说法不准确,道路两边都是水田,没有田埂。对于15日之内发放合同一事,我们没有收到任何合同。承包人反而无视处理意见与11月底和12月2日又乘父亲外出务工不在家派出挖掘机强行进行施工,此行为欺人太甚,严重影响父亲的正常生活秩序。现本人结合现有情况有以下诉求:1.鉴于承包人无视处理意见,不按约定,不诚信行为,要求确定租赁费用支付日期,并在后期按之前单独承诺的一年一结清。2.把属于村民所属的合同和增加说明合同交还。三人签字的增加说明的合同也要拿出来,父亲曾到村找到村领导陈耀拿取合同,他说没印象,不记得这事,没签过字,完全不承认此事的态度,一村领导竟然耍无赖,这是完全不把村民当回事。3.要求承包人按口头承诺修缮水田里的公用水井。农村冬天结冰用水不方便,水田水井没租赁前还可以使用,现在水井水源被挖断,无法使用。4.拓宽道路是好事,但不能随意损害别人利益。 另外,对于水田租赁我个人了解村民不清楚农田租赁用途,合同期限多久,都说好像70年,若合同期限是70年是否合法合规?对于我家增加的说明签字村里收回留存后是否保存,还是擅自销毁? 以上情况希望领导了解后能帮助我们督促协助合理处理此事,非常感谢!!!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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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9-12-03 |
回复内容 | 你好!民生短信平台受理案件我办不重复受理,请你将该信息再次发送至民生短信进行补充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