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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转业安置问题未得到落实的情况反映
提交时间 2021-10-17
来信内容 我叫彭中豪,男,1970年7月生,汉族,中共党员,中专文化,现暂住信阳市胜利南路。 本人于1989年3月1日在固始应征入伍,到部队后,本人认真接受锻炼,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服从组织,工作积极认真,表现突出。本人1998年被授予三级士官军衔。 2001年6月,根据部队有关规定,本人于中国人民解放军71872部队转业,本人符合国务院、中共军委颁发的《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第2条第1款的规定,符合安置条件。2001年5月底,本人持接收安置转业通知书、行政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来到固始县复退军人安置办报到,并按要求给负责接收手续的安置办负责人留下了联系电话,然后听候通知。 从部队到地方以来,一边打工一边往返固始数十次反映安置没得到落实的事,谁知这一等竟是数年。目前,本人虽经多方努力,但工作问题仍得不到解决。 本人在转业之初,满怀激情准备把在部队上所学习的知识及优良传统带回地方来,为人民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继续奋斗。但是家乡政府没有给我这个机会,为此,本人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和领导能重视和关心此事,尽早解决我的工作问题。 此致 2021年10月 16日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10-29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你反映的问题已由固始县政府办理完毕。

经查,你于19893月从郭陆滩镇入伍,20014月退伍,属于转业士官,20034月县复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将你分配在县医药局。但未查到你的上岗信息,建议你向原单位或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核实相关情况后协商解决诉求,或提供相关证据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帮助你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