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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双椿铺镇梅楚平书记故意损坏民营小微企业合法财产,致使公司年底无法发放工人工资的投诉
提交时间 2019-01-24
来信内容 市长: 您好!我叫万汉民,家住商城县双椿铺镇街道,2017年我带领4名返乡农民工共同合资创业成立商城县万兴建材有限公司,公司地点位于双椿铺镇工业园区内。公司主要经营大理石加工和建筑材料销售(不含开采、生产)。公司正常运行两年里,解决了5名返乡农民工(包含本人)的就业问题。 2018年2月起,为搬离现有厂地、扩大生产,并按政策要求增加环保设备,同时也为提升双椿铺镇的良好形象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公司多次派代表找镇党委梅书记帮助公司协商解决厂地问题,希望能得到政府的帮助,却遭到了梅书记的拒绝,他回复我们:“这不是政府解决的事,你们自己想办法。”随后,我公司与百姓协商好的多处场地都遭到梅书记的坚决反对。2018年8月15日,公司接到政府通知要求7天内搬离现有场地,并自行解决场地问题。没办法,公司全体人员在24号前将厂棚、机器拆除,石材打包、暂时堆放在我家门口及屋后。同时,公司再次派代表积极向镇党委梅书记协商暂时将东西搬迁、堆放在一处与百姓协商好的场地上,却又遭到梅书记的无情拒绝。 2018年8月25日,在公司人员外出寻找租用场地期间,梅书记的指示镇政府动用铲车、挖掘机等大型工具来到我家门口要强制清理。强制搬迁前,公司已将财产清单发给相关领导,但相关领导置这些石材、机器的价值于不顾,野蛮粗鲁地指挥机械铲挖我公司的石材、机器,导致公司的大量石材摧毁、机器损坏,造成了十七多万元的的经济损失,公司至今无法正常运行。一直以来,我公司都是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单位,我们也完全同意、坚决支持国家的所有政策,我们公司的经营行为及财产是完全受法律保护的。现双椿铺镇人民政府对我公司遭强迁、铲挖毁坏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公司的经营权和财产权,违反了宪法“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规定,也违背了国家提出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因此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多次前去双椿铺镇人民政府,对造成公司的重大财产损失申请合情合理的补偿,但相关领导要么态度蛮横,要么互相推诿,事情一直没有解决。 2018年12月,公司派代表去县信访办、市信访办上访投诉双椿铺镇梅楚平书记故意损坏民营小微企业的合法财产,致使我公司雇佣的农民工的工资年底结算困难和5名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年底无分红、家庭零收入问题,却被接待人员告知去找双椿铺政府解决,没法到相关领导。时至今日,农民工工资年底结算困难、返乡创业农民工的财产损失补偿和厂址问题仍未解决。为此,要求如下: 一、由于厂地被损毁且目前为止我公司还没有找到合适厂地,公司目前无法正常生产。这给万汉民等5位返乡农民工的创业带来极大损失、生活造成重大影响,致使公司雇佣农民工工资年底结算困难。因此,我公司要求政府赔偿公司在停产期间的所有损失(按从2018年8月15日起算)和按照市场价格赔偿毁坏财产共26万元,以保证雇佣农民工工资年底按时结算。 二、由于我公司的经营有效期为长期。现厂地被损毁后,因政府多次不同意我公司先前找的租用厂地,公司目前还没有找到合适的租用厂地。所以,公司请求政府帮助找到位置合适、价钱合宜的厂地,且厂地的租用期限不得低于20年。 今向您诉说心声,反映事实是公司无奈之举。公司相信党的政策是公平公正地,恳请政府给公司主持公道。 此致 敬礼 商城县万兴建材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4日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02-12
回复内容 你好!如信访部门不予受理,可通过司法起诉途径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