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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我市富地燃气公司仍然在收取燃气开户费用。
提交时间 2021-03-04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3月2日我去市行政审批中心燃气窗口办理开户手续,(建设路滨河轩小区)被告知仍然要收取相关“材料费”2800元。中央至省-市发改委多次发文通知,取消不合理水、电、气、网等城市基础建设接口费用,减轻老百姓负担。为什么燃气公司任然可以置若罔闻,并变相收取相关费用。而且是在发改委最近一次发文强调的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定之下,依旧收取“材料费”,请相关部门给予答复。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5-07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现阶段燃气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1131号文件要求,收取的是为保障用户通气的燃气工程安装材料费,具体包括:设计、施工、材料等费用。对于新建商品房,燃气公司与房产开发商签订燃气工程安装合同,燃气工程安装费用统一纳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房产开发商、燃气公司等不得另外向商品房买受人单独收取。对于老小区、自建房,燃气工程安装费(燃气设计、安装、材料费)未纳入房价,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由用户自愿申请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