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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学校小卖部物价高
提交时间 2022-10-24
来信内容 光山县第二高级中学校内小卖部商品不标明物价,学校封闭管理,学生买东西时普遍以高于校外的价格对学生收费,而且个别商品质量不行,引发学生吐槽埋怨,希望物价局或者市场监管局的领导同志能尽快处理,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11-07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已通知光山县政府办理完毕。经查,该小卖部部分商品明码标价不规范,大部分商品与校外价格相同,只有个别商品价格比校外同类商品略高,目前,针对反应的问题,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2000年国家计委令第8号)的规定,光山县市场监督局责令该小卖部立即整改,做好商品的明码标价工作,光山二高校内小卖部商品价格按校外同类商品价格销售,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光山二高校内小卖部负责人表示立即整改。

  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