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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对高新区 美景东方小区 开发商交付房屋强制收取不合理物业费情况申诉
提交时间 2022-03-02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是高新区 美景东方小区的一名业主,现就开发商的一些作为跟您反映情况,麻烦您百忙之中抽空看下我的申诉请求。 我与丈夫于2018年底购买美景东方小区一套房子,按照合同约定:房屋经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到了交付时间,开发商并没有通知交房,解释说因为疫情耽误工期。到了2021年初,收到短信让去收房,满心欢喜的过去和开发商对接收房事宜,结果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子没有任何验收合格证书,包括消防之类的都没通过政府部门审批,房屋也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虽然刚需房,心里着急收房,但是毕竟花了一辈子心血买的房子,在开发商不能提供房屋任何验收合格证书的情况下,没有敢收房。当时开发商也解释说正在报政府审批,很快会验收合格。就这样等着,转眼一年了,开发商也没有通知验收情况。 作为我们来说,这套房子也是刚需,每月还贷和租房房租压力也很大,今年年初去跟开发商沟通交付收房情况,按道理开发商交房需要向业主提供“五证两书一表”,然后业主按照收房日期缴纳物业费等。咨询了相关部门,说信阳市房屋交付业开发商很少做到提供“两书一表”。这个情况我们也默认了,美景东方开发商也一直拖着对于房子的验收情况也没向业主交代。鉴于家庭压力大,本打算跟开发商协商收房,可是,开发商在收取物业费时,让从2020年3月1号开始缴纳,到目前为止该小区尚有部分工程未通过验收。按照这种情况,从2020年3月1号收取物业费完全不合理,也不符合合同要求。业主自愿收房,应从收房之日开始缴纳物业费。几次跟开发商沟通协商无果,甚至他们态度很强硬,将房屋验收竣工备案没有通过归咎为政府“一电一表”改造原因,跟开发商毫无关系并声称我们有能力自己找渠道解决这个问题。 以上情况就是这样,真的不知道 开发商这种不合理的收费情况像谁反映,有谁来约束开发商 而维护普通百姓的利益。 非常感谢您的阅读,麻烦为老百姓做个主!房子毕竟是2代人辛辛苦苦一辈子的心血得来的,也不能任由开发商这样“欺压”。最后,再次请求相关部门可以出面解决这个问题!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3-16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已通知高新区办理完毕。3月9日,经高新区房管局与物业公司协调并征求你同意,按照标准缴纳相关物业费达成一致意见。

  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