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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三问信阳市高层次人才补贴发放补充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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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3-12-06 |
来信内容 | 补充协议主要内容: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信阳市高层次人才在信工作期间申请各类奖补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若您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申领信阳市高层次人才奖补金等,需自首次奖补金发放之日起继续在(用人单位) 完成3年服务期,如果中途(未完成3年奖补发放周期)离职、离信或户籍地迁出信阳,本人需退回已领取的信阳市高层次人才等各类奖补资金至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户。 一问因何原因需签订补充协议,通过查阅《信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信人才〔2021〕3 号)、《信阳市高层次人才奖补实施办法(暂行)》(信人社〔2022〕22 号)相关文件,并未找到相关要求,请问本补充协议有何依据?且上一年补贴发放并未涉及补充协议,是否由于财政紧张无力负担补贴发放,通过增加限制条件截流人才补贴。 二问补充协议签订需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方可生效,如一方不同意签订,仍需按照原约定履行,本次强制要求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发放人才补贴的必要条件是否涉嫌违规?且补充协议规定离职即退还补贴,并为注明是否主动离职,来信人才自身权益如何保障? 三问人才补贴发放本是为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信、来企工作,如此朝令夕改是否会让来信就业人才对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公信力产生质疑,是否让来信人才寒心,无法体现信阳格局?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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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3-12-28 |
回复内容 | 你好,来信收悉!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已通知市人社局办理完毕。经查,高层次人才奖补申报是一项长期受理、定期审核的工作,安家补贴和生活津贴连续发放三年且是在职在岗状态。如有问题可拨打0376-7676851咨询。 特此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