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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潢川县农村教师的住房公积金已经半年没交了
提交时间 2018-10-27
来信内容 我的爱人是潢川县一所农村中学的教师,今年我们买了一套房子,可是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全县所有的教师都办不了公积金贷款,因为自从2018年7月起,潢川县所有的教师的公积金都停缴了。我们经过多方了解,终于找到潢川县教育局计财股,当我们向计财股陈股长询问为什么教师的公积金没有交,陈股长告诉我,没有交就是没有交,想办贷款可以自己先把公积金垫上。领导,公积金中心收款都是一个学校全体老师一起收,全校一百多位老师,一个月的公积金就是五万多,半年就是三十多万,我们一个普通职工家庭如何能垫的起?再说,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那么潢川县教育局拒不为在职教师缴纳是不是不作为呢?或者是庸政、懒政、怠政的行为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8-11-15
回复内容

熊先生:

    你好!来信收悉。你反映单位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已责成潢川县人民政府办理完毕。

经查,各公办中学、中心校、县直各小学属独立法人单位,住房公积金应由各法人单位缴存,财政部门也是把配套公积金直接拨付到各法人单位,由各单位缴存、核销,县教体局有督促和监管职责。你爱人在潢川县伞陂镇中学任教,财政部门把配套公积金预拨到帐后,伞陂镇中学财务人员立即核算每位教职工应缴存公积金款,并及时缴存,截止2018年10月30日,该校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已缴纳至2018年11月份。目前,县政府已要求县教体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待财政部门将配套公积金预拨到帐后,要立即督促各单位将教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到位,确保教职工利益不受损失。

    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