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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国家税务局局长陈伟失职渎职对下属张建新的违法行为视若无睹,包庇纵容下属从事营利性活动
提交时间 2019-04-18
来信内容 张建新,男,1969年9月19日生;张建新 本人电话15290266989;13839791898; 张建新,为了在外面经营副业,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身份的特殊性在外面借贷用于自己经营副业,并且借钱以后不还钱,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没有社会道德底线,张建新经营鑫海商贸有限公司。爱人马海敏在县水利局上班,法人为马海敏的姐姐马海平,法人电话为13839791898,是张建新本人电话,公司实际经营者是张建新本人,身为公务员,本应该廉洁从政,严格要求自己,然而却一心想想着营利,张建新的行为经过多次跟其单位反馈,单位对其行为坐视不理,不断的进行包庇纵容;单位电话03767631664接电人员知情不报;难道在税务局局长陈伟带领下的干部都只有这样的道德水准吗?难道这就是陈伟局长对他们的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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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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